丰县 多层面互动释法答疑
2011-06-11
本报讯 为进一步增强裁判公信度,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,今年初,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《判后答疑实施细则》,规定在宣判前和宣判后针对当事人对裁判提出异议和疑问,由主审法官、庭长、院长共同参与负责释法答疑,提升释法答疑效果。
该院规定案件宣判前,先由承办案件的法官就案件争执的焦点问题,与当事人进行沟通,将法院认定的事实和依据、适用的法律及裁判结果等向当事人进行全面解释和说明,并认真做好笔录,逐案进行登记。宣判后,当事人对裁判认定事实、适用法律、裁判结果和其他与案件相关问题提出疑问,对承办案件的法官答疑不满意的,由庭长负责答疑。裁判生效后,对案情复杂、争议大、涉案人数较多、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,由分管院领导做好释法答疑工作,必要时由院长亲自参与,并定期跟踪回访,避免矛盾激化。
推行判后释疑制度后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当事人自动履行和服判息诉率大大提高。1至5月份,该院审结的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68.4%,自动履行率达60.2%,投诉率与去年同比下降4.7%;全院发改案件同比减少41.8%。(邵海林)
点评:判前说法说理、判后释法答疑,对于消除当事人疑虑、增强法官责任心、化解矛盾纠纷,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起着重要作用。丰县法院通过“判前释法、判后答疑”制度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,法官的审判观念和工作作风得到了转变和加强,工作质效得到了明显提高,裁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。(孙武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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