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县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2011-08-10
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根据省市有关要求,丰县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70元;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。目前,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的输入调标工作已经完成,低保资金按照新标准也发放。农村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的输入调标工作正在进行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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