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
丰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
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,现面向全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,具体招聘事宜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面向社会、公开招聘、择优聘用
二、招聘范围
具有丰县(包括各街道、镇)户籍人员
三、招聘计划
本次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名,具体分配到政府专职消防站开展工作。
四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忠于祖国、热爱人民。
(二)热爱消防工作,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(三)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者为具有初中以上学历,身高165cm以上,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(截止2017年10月31日)的男性,退役士兵和具有丰富专业岗位经验(灭火、驾驶、管理、医疗、维修、烹饪、计算机等)的地方青年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(四)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火灾扑救、应急救援等工作,队伍管理按照丰县公安消防大队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实施。
(五)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者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及时解除并出具证明。
五、招聘程序
按照计划制定、信息发布、考生报名、资格审查、体能考核、面试、体格检查、政治审查、公布名单、录用报到的程序组织实施。进行每项环节的时间将通知到每名报名人员,请注意手机短信提示。
六、工作待遇和薪金
(一)经初审、考核合格后,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进行至少1个月集中培训,由消防大队组织。培训合格后,由消防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到单位报到,参照消防大队现行管理制度实行管理。
(二)第一次签订合同2年,其后根据岗位等级确定合同年限。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1个月,含集中培训时间,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1520元。
(三)工资实行按级定酬,量化绩效,逐年增加。
1.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高危补贴、岗位津贴、奖金。其中基本工资(含级别工资)为1520元/人/月,级别工资为300元/人/月,绩效工资300元/人/月,高危补贴及岗位津贴按照实际岗位核发,基本工资每年随当地经济和财力增加逐步提高。
2.消防大队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(养老、失业、工伤、医疗、生育,缴纳费用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,剩余由单位承担),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3.工作期间,免费食宿(按现役士兵伙食标准执行),免费供给夏常服、冬常服、作训服、被褥等被装和生活用品。
4.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月休息8天(具体休息时间结合岗位及工作安排),休息期间享受本月全额工资。
5.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。
6.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。
七、报名事项
(一)报名时间
自2017年10月20日起,截止到2017年10月23日。
(二)报名地点
丰县公安消防大队院内(丰县解放路63号,凤鸣塔酒业对面)
(三)报名方法
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。在报名期限内,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前往消防大队办公室填写报名登记表,有当兵经历和专业技术特长的,将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一并附后。
八、考试考核
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通知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考核。
(一)体能测试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3000米跑(15分钟及以内记为及格)、俯卧撑(2分钟40个以上及格)、仰卧起坐(1分钟30个以上及格)。体能测试全部及格的人员参加面试考核。
(二)面试。1分钟自我介绍(特长、优势、个人经历)和回答评委问题,总分100分。根据综合成绩(体能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)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、政审的人员。
九、体格检查
体检参照《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》的要求以及当兵入伍的常规体检项目体检,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。
十、政治审查
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走访、调查,到考生所在地居委会(村)、派出所进行政审工作。
十一、录用报到
最终被录用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做好参加集中培训的准备。
十二、工作提示
(一)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,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、退伍军人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。除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外,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。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,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,以免上当受骗。
(二)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,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,因错填、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。
(三)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、考试考核、体检、政审、报到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,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、弄虚作假的,取消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
咨询电话:0516-68960910,0516-83069913。
十四、丰县公安消防大队拥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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