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县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划型结果的公示
2020-03-18
根据《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20〕7号)等文件要求,阶段性减免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。
一、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
1、2020年2月至6月,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,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,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。
2、2020年2月至4月,减半征收大型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。
3、减免养老、失业、工伤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(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)、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。
4、2020年2月至6月,减半征收参加我县职工医保的企业(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),不含机关事业单位。
二、单位划型结果
经人社、财政、税务、工信、统计、民政部门研究,现将我县范围内大型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和参保单位名单予以公示,中小微企业、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因数量众多,不再列表。
公示期自3月16日至3月20日。公示期间参保单位如有异议,可下载填写《企业划型变更申请表》,并发送至邮箱fxsbzjdt@126.com,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复核。
咨询电话:0516-89215328
附件:1、附件1丰县企业划型变更申请表.doc
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0年3月17日
Copyright © 2008-2026 徐州苏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通讯地址: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欢乐城一期5-00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:fxrcw@vip.qq.com








APP下载
抖音找工作


